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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先进团支部评选规定
发布时间: 2012-03-26

一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:
1.“优秀团员”条件: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,模范地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(2)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认真刻苦,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,成绩优良。
(3)道德品质好。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关心集体,艰苦朴素,热爱劳动,文明礼貌,讲究卫生,爱护公物。
(4)坚持体育锻炼,认真上体育课,上早操,积极参加院、系、班开展的文体活动,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。
(5)遵守团的章程,执行团的决议,遵守团的纪律,履行团员义务,组织观念强。积极承担社会工作,热心参加公益活动。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同一切不良倾向做斗争。
2.“优秀团干部”条件:
符合“优秀团员”标准的团干部,热心团的工作,能根据上级团组织的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活动,组织能力强,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所在团支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本支部工作在全院团的工作中成绩名列前茅。
3.“先进团支部”条件:
(1)支部班子建设好。能按照《团章》要求组建支部委员会,班子团结,热心团的工作、密切联系团员青年,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,具有创造精神,独立地开展团的活动,真正起到团结青年、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。
(2)思想政治工作好。能按照《团章》规定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,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及时了解和研究青年的思想实际,积极组织带领团员参加业余团校学习,措施得力,成绩突出。能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,团员青年的精神面貌好。
(3)团员青年学习好。能充分调动广大团员、青年的学习积极性,学习风气浓,班级学习成绩好。
(4)组织生活健全。能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认真进行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做好团员管理和团费收缴工作。
(5)根据青年特点开展活动好。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促进青年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活动。在学院举行的各种活动中取得好成绩,团的工作有号召力和吸引力;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得好。
二、评选办法:
1.名额分配:优秀团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10%评选,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的5%评选,先进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0%评选。
2.评选要求:
评选工作要在各院(系)党总支的领导下,由各团总支组织实施。“优秀团员”的评选根据标准,以团小组为单位,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酝酿讨论,向本支部提出推荐名单;各团支部根据团小组的意见结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议,在充分征求团总支书记、辅导员(班主任)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,填写《潍坊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》报学院团委审批。“优秀团干部”和“先进团支部”的评选在各支部汇报交流的基础上,由团总支组织评选,填写《潍坊学院优秀团干部审批表》报学校团委审批。
3. 因把关不严而淘汰掉的名额不再补评。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二○○一年九月三日)